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
饮 用 净 水 水 质 标 准 CJ94-1999
Water qualit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
1、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净水的水质标准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水,经深度净化后可直接供给用户饮用的管道供水和灌装水。
2、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5750-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
GB/T8538-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
CJ3023-1993 活性炭净水器
3、 水质标准
饮用净水水质不应超过表1中规定的限值
表1饮用净水水质标准
项 目 |
限 值 |
感官性状 |
色
浑浊度
臭和味
肉眼可见物 |
5度
1NTU
无
无 |
一般化学指标 |
PH值
硬度(以碳酸钙计)
铁
锰
铜
锌
铝
挥发酚类(以苯酚计)
阴离子合成洗涤剂
硫酸盐
氯化物
溶解性总固体
高锰酸钾消耗量(CODMn,以氧计)
ж总有机碳(TOC) |
6.0-8.5
300mg/L
0.20mg/L
0.05mg/L
1.0mg/L
1.0mg/L
0.2 mg/L
0.002 mg/L
0.20 mg/L
100 mg/L
100 mg/L
500 mg/L
2 mg/L
4 mg/L |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-09-28批准 2000-03-01实施
CJ 94-1999
表1(完)
项 目 |
限 值 |
理化指标 |
氟化物
氰化物
硝酸盐(以氮计)
砷
硒
汞
镉
铬(六价)
铅
银
氯仿
四氯化碳
滴滴涕(DDT)
六六六
苯并(a)芘 |
1.0mg/L
0.05 mg/L
10 mg/L
0.01 mg/L
0.01 mg/L
0.001 mg/L
0.01 mg/L
0.05 mg/L
0.01 mg/L
0.05 mg/L
30μg/L
2μg/L
0.5μg/L
2.5μg/L
0.01μg/L
|
微生物指标 |
细菌总数
总大肠菌群
粪大肠菌群
游离余氯(管网末梢水)
(如用其他消毒法则可不列入) |
50cfu/mL
0 cfu/100mL
0 cfu/100mL
≥0.05mg/L |
放射性指标 |
总α放射性
总β放射性 |
0.1Bq/L
1 Bq/L
|
ж试行 |
4、 检验方法
4.1浊度、铝、高锰酸钾消耗量按GB/T8538方法测定。
4.2TOC按CJ3023附录C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4.3其他各项按GB/T5750规定的有关方法测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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